日前,烟台市物局转发《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发改价格〔2018〕951号文件推动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的通知》,并对烟台景区门票降价工作进行了安排,要求9月底前完成。
根据省物价局通知要求,烟台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要在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的基础上进行,重点以国有5A级景区为主,其他等级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较高的,也要适当降低。
降低4A级以上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由景区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在2018年8月31日前,制定具体降价方案,经当地政府研究同意后,报烟台市物价局审核后批准执行;降低3A级或无等级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由景区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负责(2018年9月底前完成)。不同景区联票价格由景区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联票价格低于各景区门票价格之和”的原则确定(2018年10月底前完成)。
另外,通知规定,要落实景区门票价格惠民措施。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景区,落实对特殊群体的减免优惠政策,其中,6周岁(含)以下或身高1.4米(含)以下儿童、老年人、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包括一名陪护人员)实行免票优惠;6-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实行半票优惠;高层次人才凭“山东惠才卡”进入3A级(含)以上景区及国家森林公园实行免票优惠。按照《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景区,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免票,不满70周岁老年人实行半票。鼓励各地、各类景区制定更多形式、更加灵活、更大幅度的减免优惠措施。( 记者 孙长波通讯员 烟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