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印发通知:严格管控大熊猫国家公园内人为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王成栋)今年是全面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的第二年,相关试点也进入攻坚阶段。近日,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期间生产经营等人为活动管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入围市州严格管控公园内人为活动,切实做好公园内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

  《通知》要求,今后建设项目要优先避让国家公园,并对划入区的已有保护地和其余区域提出了分类管控思路。

  保护地,是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水利风景区、文物保护单位等。根据《通知》,划入区在试点前建立的保护地,要继续执行相关法律法律和政策严格管控,确保保护力度只增不减。

  对于划入区的其他区域,《通知》要求,要按照国家公园区划严格管控。特别是核心保护区和生态修复区,禁止新增生产经营活动,不符合保护和规划要求的各类设施、工矿企业等要逐步搬离。未经许可,核心保护区和生态修复区内不得新建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已有的自然观光、科普教育、生态旅游等活动区域,不得新增生产经营活动及设施,传统游憩区不得新增商业房地产项目

  对于划入区内非保护地上的集体土地,《通知》提出,要在尊重所有权人、承包权人意见基础上,通过租赁、置换等流转方式,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划入区的内集体林地不得用于非生态保护保护项目建设,并严禁国家公园内天然林、国有林商业性采伐和一级公益林采伐。

  根据中央要求,2020年前,均是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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