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黄山市物价部门了解到,该市日前出台旅游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实施细则,对景区门票及景区内相关服务价格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黄山市物价部门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2A级及以下景区除外),其门票及景区内相关服务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严格控制价格上涨;利用非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确定价格水平。其中,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景区门票,对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以下的儿童、65周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休人员凭有效证件免收门票;对6周岁(不含6周岁)以上至18周岁(含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60周岁(含60周岁)至65周岁(不含65周岁)的老年人减半收取门票。此外,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游学见习基地、红色旅游景点对未成年人、大中小学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费开放;内含宗教活动场所的景区,对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凭有效证件实行免票游览。香港、澳门、台湾等入境游青少年凭相关有效身份证明,享受与内地青少年同等的优惠政策。
黄山市物价部门明确指出,景区门票价格原则上实行一票制,免费开放的景区内不得设置观赏性收费景点。景区内举办的临时展览原则上免费,如举办收费性临时展览,应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报批。
据了解,黄山市旅游景区相关服务价格指景区内索道、观光车、游船等垄断经营的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实施细则自6月1日起施行。